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快来看
2025/3/26 来源:不详甘露聚糖肽副作用 https://m.39.net/disease/a_6113723.html
近日,哈尔滨市医保局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骨干,推出《哈尔滨医保问(版)》,其中城乡医保热点问题颇受 (2)办理新生儿参保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新生儿信息页的户籍。
7.城乡居民在医院就医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可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哈市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诊治结束后,个人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支付的费用,医院。
8.城乡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如何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答:1.认定方式:
一是部门间协作直接认定。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人群,整体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参保居民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资格认定。
二是利用医保数据直接认定。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鉴定不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但符合“两病”标准的,直接纳入“两病”保障范围。
三是参保居民主动认定。参保居民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即纳入“两病”保障范围,享受相应待遇。
2.费用结算:已认定的“两病”患者可在哈尔滨市任意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药品,实行医保直接结算,“两病”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3.享受待遇标准:两病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两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为50元,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每年最高报销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每年最高报销元。
9.城乡参保居民患者在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收据丢失,医保还能报销吗?
答:由于参保人自身原因造成异地费用票据丢失的,可到发生相应医药费用的医疗机构补制票据,补制的票据可为丢失票据的存根联复印件,标注“补制票据”字样,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票据存根联复印件的,应提供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丢失票据的号码、金额和收费项目。
10.城乡参保居民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城乡参保居民在异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1)报销材料:(所有医疗机构出具材料均需要有专用章)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代办人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④诊断书原件或病历复印件
注: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外伤住院、急诊住院或医疗费用总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须另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
(2)报销地点:哈尔滨管辖九区参保人员可将报销材料提交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经办窗口(任意选择)
1.哈尔滨分公司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2号和3号窗口
2.南岗支公司南岗区花园街号5号窗口
3.太平支公司道外区东直路号4号窗口
4.香坊支公司香坊区公滨路号9号窗口
5.平房支公司平房区青年街35号4号窗口
6.呼兰区公司呼兰镇南大街号6号和7号窗口
7.阿城支公司阿城区延川大街号6号窗口
8.阿城区保障局阿城区金龙路7号11号窗口
9.双城支公司双城区花园大街号5号窗口
10.双城医保局双城区新兴大街99号10号窗口
11.松北支公司: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ID:hrbxww)
记者:于勇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