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开展潜在传染者排查举报奖励2000
2022/10/16 来源:不详北京中科医院假 http://pf.39.net/bdfyy/zjft/161225/5154124.html
龙头新闻讯(记者王萌)16日,哈市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公告(第17号),组织开展潜在传染者排查工作,举报线索经诊断为确诊患者的(不含已经确诊患者),每人给予奖励元。
公告如下:
一、我区排查的潜在传染者主要是: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症状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院、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到药店咨询或购买过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其他有风险的潜在传染者。
二、鼓励潜在传染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镇(街)进行申报,由各镇(街)报区卫健局(),保证相关人员及时接受诊疗。凡主动申报者,医院优先安排治疗;如隐瞒不报,导致他人感染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医院、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对前来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人员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并立即报区卫健局。
四、全区各级卡点、高铁北站、阿城火车站等检查点在排查登记时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症状人员,在详细登记的同时,立即报区卫健局。
五、全区各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阿企业、在阿高校、中省市直单位、金融企业)负责排查本单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如发现潜在传染者,要详细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区卫健局。
六、阿城区域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药店)禁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类药物,现有此类药品全部下架。
七、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潜在传染者,举报时要说明潜在传染者的姓名、住址、症状等情况,举报线索经诊断为确诊患者的(不含已经确诊患者),每人给予奖励元,并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举报。
八、新发布公告内容与之前发布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新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