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市场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

2022/5/30 来源:不详

各有关经营者: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接受监督。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五、不得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操纵市场价格。六、不得采取价格欺诈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査,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并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举报。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3月28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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