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运营

2023/7/28 来源:不详

为有效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哈市制定《年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单车总量5个主城区控制在12万台以内《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城区人口数量、道路承载能力和市民出行习惯,年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和松北区5个主城区共享单车总投放基准数量为8万台,并给予基准数量50%的弹性投放数量;中标企业确定后,初期以基准数量投放,实际运营中确有增量需求且能够有效落实我市各项管理规定的,经申请市监管部门审定后,追加弹性投放数量,最高增加到基准数量的50%,单车总量控制在12万台以内。

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可由属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准入,但原则上投放量不应超过5个主城区人口与单车的数量比例。

停车点位全市统一组织施划并编码   有序投放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严格按照中标配额组织投放经营,杜绝出现委托他人运营及超数量投放。两年为一个协议周期,运营时间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企业9月30日之前在媒体上发布回收公告,于10月15日前全部回收投放的共享单车。

规范施划停车点位。在公安交管、城管执法部门审核指导下,由运营企业按照投放车辆配额比例,确定施划区域和数量,全市统一组织施划停车点位并统一编码。各运营企业在本企业施划的停车点位内停放车辆,设置电子围栏,严格控制施划点位内停车数量,不得超量、超范围停放单车,施划点位内车辆摆放整齐、朝向一致。

配备足量管维力量。企业严格按照协议和有关规定,每台车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每台车至少配备1台可满足运维需求并有明确标识的调运车辆,确保日常管理稳定、顺畅、有序。

及时清理违停车辆。企业应加强日常巡视,实行网格化、全天候管理,及时处置单车乱停放。对地铁站、火车站、公交场站、繁华商圈、旅游景点和主干街路等重点管理区域发生的车辆违规停放问题,管理人员必须于20分钟内清理完毕,其他区域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及时反馈整改信息。

建立信息监管平台。企业配合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平台,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实现信息共享。

每月考核督促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企业单车投放数量、配备的管理人员、车辆、施划停车位、停放秩序等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公开曝光有关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与投放数量和退出机制挂钩。对停车秩序混乱、未按要求在施划点位停放、线下运营服务不力、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经督促整改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直至责令退出运营,同时录入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网站、邮件、书信等方式提供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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