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疫情指挥部通知

2022/5/27 来源:不详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调动一切力量,最大限度发现潜在传染源,现就开展潜在风险人员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风险人员排查范围。我区排查的潜在传染者主要包括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诊疗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的患者;到药店咨询或购买过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来自涉疫风险地区未报备人员,尤其是没有核酸检测的省内口岸城市抵返人员;其他有风险的潜在传染者。

二、主动做好申请报备。鼓励潜在传染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镇(街)进行申报,由所在镇街、村(社区)核实后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对于有疑似症状的风险人群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通报区卫健局(),保证相关人员及时接受诊疗,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主动申报者,医院优先安排治疗。

三、切实加强流调转运。医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对就诊患者认真做好流调。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在门诊显著位置明示不接诊具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如发现上述患者就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报告,同时,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来自风险地区的抵(返)阿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后,要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进行自我隔离或配合集中隔离;与抵(返)阿人员接触者,执行相同疫情防控规定。如隐瞒不报,导致他人感染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加强区域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等药物的实名销售管理,做好“沃填报”实名登记,同步核查用药人信息。各级卡点、高铁北站、阿城火车站等检查点在排查登记时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人员,在详细登记及查验核酸证明的同时,立即向前往地所在社区、镇(街)推送,闭环转运至区发热门诊。

六、全面做好排查上报。全区各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阿企业、在阿高校、中省市直单位、金融企业)负责排查本单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从严管理干部职工出行,禁止前往疫情发生地出差、旅行等,确需前往的必须严格审批,谁审批谁负责。加强对抵(返)阿人员排查,如有外地返回人员,所在村屯(社区)必须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全面查实旅居史,一旦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第一时间上报所在镇(街),由镇(街)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者和密切接触者,所在镇(街)应立即向区卫健局报告。对排查工作不尽责、不尽职、未按时将风险人员排查到位的,随时启动问责机制。

七、积极举报风险人员。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潜在传染者、风险地区抵(返)阿人员、未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等风险人员。举报来自风险地区的抵(返)阿人员,要说明抵(返)阿人员姓名、住址等情况,举报线索经诊断为确诊患者的(不含已经确诊患者),每人给予奖励元;举报线索经评估,该人未向社区报备,并为确诊病例密接者的和来自风险地区应管控人员,每人给予奖励元;举报居家隔离人员未遵守隔离规定,随意离家出入的,每人给予奖励元。同时,为举报人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举报。

哈尔滨市阿城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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