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四门落锁急需的办理政务
2022/8/25 来源:不详医疗白癜风 http://pf.39.net/bdfyy/bdfal/
东北网2月4日讯(记者杨帆)记者从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获悉,阿城区新型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升级疫情防控措施,阿城区实行全面实行出入城口“四门落锁”,在通行路段设立体温检查站,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阿城(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除外)。
严格限制人员和车辆出行
1.全面实行出入城口“四门落锁”,在通行路段设立体温检查站,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阿城(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除外)。
2.城区公交、城乡公交、旅游及包车客运车辆暂停运营;出租车严禁驶出阿城区辖区,尚未停止运营的车辆必须严格落实车辆清洁消毒制度,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3.目前户口在外地人在阿城居住的,近期禁止返回户口所在地;户口在阿城人在外地的,近期禁止返回阿城。
4.实行城区限制出行,除特殊原因(如急诊就医、采购生活物资等急需办理事情)和疫情工作需要,以及必要生产企业的职工和用车(车人限定每天8点30分之前通行),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私家车禁止上路行驶,市民禁止走亲访友、无事上街闲逛和参加一切户外活动,坚决禁止打麻将、聚餐、跳广场舞等一切聚集活动,对不听从劝阻的,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5.企业对家住外地的职工原则上不安排上岗,实行大班制倒班,尽量减少上岗人员,用餐采取分餐制或盒饭方式。
6.市民如有需要到超市购买蔬菜、水果等必备生活用品,建议就近购买,并一次性采购适当用量,防止反复外出。外出采购时必须佩戴口罩。
7.各村在各出入口科学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员禁止进入,本村人员除必要不得外出,村内严禁一切人员聚集活动。
8.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全区严禁在殡仪馆、墓地等殡葬服务场所举办任何形式人员聚集的祭祀、安葬等丧事活动(包括正月十五送灯祭祀等),提倡文明治丧、祭祀;殡仪馆暂停遗体守灵、告别等殡葬服务,提倡丧事一切从简;区殡仪馆要严格限制丧事洽谈、遗体火化时丧主随行家属人数,并做好宣传劝导和措施防护。办理丧葬事宜家属自觉限制送别人数,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文明丧葬祭祀、疫情防控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市民群众;广大市民要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殡仪服务单位,团结一心,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9.对所有从湖北省流入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湖北省外地区流入人员居家医学观察48小时。对所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格落实镇(街)、村(社区)包保责任制,实行镇(街)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将责任落实到人。从外省流入不主动报告、不自觉隔离观察的,一经发现依法严惩。
10.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入内,劝导小区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小区,实行限时出入。物业公司要负起责任,不履行监管责任的,依法严厉处罚。
11.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加强对亲朋好友的劝导,疫情防控期间不外出、不聚集,公职人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12.对不佩戴口罩随意外出又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依法处罚。
关闭除必须的各类经营场所
1.除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超市(含商场商店中的超市)、菜市场、副食品店、便利店、食杂店、果菜店、药店(含兽药店)、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加油(气)站等经营场所,其他如宾馆旅店、洗浴场馆、饭店、书店、花店、复印社、洗衣店、理发店、文教用品店、洗车行、各类中介等经营业户全部暂停营业。
2.允许营业的经营场所必须每天按照规范进行消毒作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大型超市要在入口处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看管,禁止未佩戴口罩顾客进入营业场所,对每名入场人员测量体温。各经营场所要合理安排入场人数,安排专人进行疏导,排队顾客间距控制在2米以上,并根据实际调整营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3.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如有违反,将严厉查处。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
同时,为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办事需求,阿城区政府对外公布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便民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电话,市民如有急需办理事项,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前预约办理。
(1)、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人:王丹丹
(2)、区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辉
(3)区房产服务中心房屋登记大厅:
联系人:刘愚夫
(4)区供排水集团收费大厅:
联系人:李莹
(5)区电业局农网收费大厅:
联系人:刘欣
(6)区电业局国网收费大厅:
联系人:张汉青
(7)区电业局农网24小时值班
(8)热力公司供热收费大厅:
联系人:王淑云
(9)燃气公司收费大厅:
联系人:姜晓丽
(10)龙江网络有线电视收费处:
联系人:陈海雁
客服
(11)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
联系人:徐英霞;韩锐
(12)区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大厅:
联系人:王海涛
(13)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联系人:石薇
(14)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科:
联系人:温保民
(15)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科:
联系人:寇立新
(16)区公安局交通违法处罚科:
联系人:张玉辉
(17)区人社局医保大厅:
联系人:赵丽
(18)区人社局就业大厅:
联系人:李志伟
(19)区司法局公证处:
联系人:石振国
(20)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人:苏微微
(21)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人:尹献瑞
(22)区交通局运输管理站综合审批大厅:
联系人:陈奎英
(23)区信访局接待大厅:
联系人:胡阿生
(24)区国土和自然资源局统一征地工作站:
联系人:付尧